程序正义目的性浅探
程序法的原则规定反映程序正义的根基,但我国程序法原则规定没有系统的、内在统一的体系,使程序正义大打折扣,为法官偏私“造法”和司法滥权大开方便之门。程序正义的根本在于保证实体正义。司法实践中,许多人就程序法谈程序正义,从而掉入程序规则的迷宫,使实体正义成为空中楼阁。本文从具体案例出发,探讨程序正义的目的性,探讨我国程序法原则规定的核心价值原则。
程序正义、程序原则、目的性、核心价值
TP3;TN7
2013-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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