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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物权法再造资本市场法治良机

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作为在中国民事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规范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是成为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后中国民事立法的又一里程碑,尽管从立法角度来说,"留有余地、留待后决"的立法范式在宅基地流转、农地入市等传统民事领域的规定,不过它对《物权法》在规定范畴上的精益求精未产生消极作用,也没有削弱它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和创新性地位及意义.《物权法》是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护权利人的物权,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财产关系的一项基本法.就其价值体系而论,无疑是对中国社会历史转轨法制化过程的全面摹写,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国计民生理想的必然路径.

浅论、物权法再造、资本市场法治、良机

D02;D92

2013-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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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14-1188/D

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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