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创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的“天津模式”
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在高检院的统一部署下,各地检察机关正在积极开展案件管理工作,天津检察机关也正在探索、创新案管的“天津模式”.“天津模式”的创建必然会遇到各种阻力,这些阻力包括管理方式、机构设置、监督模式等的革命性转变.限于天津检察机关案管经验的不足,现阶段开展工作应本着以人为本、以案为中心的原则,以服务促管理,先服务后管理的理念进行,循序渐进、逐步推进天津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创新.
案件管理、天津模式、阻力、策略
TP3;D63
2013-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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