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对象探析
本文从案例入手,阐述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含义、沿革和新旧条文比较,通过介绍侵犯法益的不同学说,指明我国大陆地区刑法所采取的学说及其合理性,再逐一阐释了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的内涵及认定标准,最后从法律规定、社会危害性、法益侵害三个角度来解决所提问题,得出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没有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所得的财物能认定为“犯罪”所得的结论.
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违法状态维持说
F32;U46
2013-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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