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领域的亲属拒证权
亲属拒证权制度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证据制度,很多国家的刑事法律都涉及到该制度的规定.我国在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任何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如实作证的义务.此规定与我国人情事理有很多冲突之处,导致在现实生活中缺失亲属拒证权制度而引发的问题比比皆是.虽然在新设置的一百八十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但是本条并没有排除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的作证义务.本文从设立亲属拒证权的理念出发,对比古今中外的亲属拒证权制度,提出构建我国亲属拒证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此权利的具体设置提出自己的看法.
亲属拒证权、和谐社会、作证特免权
DF7;D9
2013-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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