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论婚内侵权损害赔偿

引用
我国现行《婚姻法》对于婚内侵权的损害赔偿法律调整适用的是离婚损害赔偿,对不导致离婚的婚内侵权的民事责任的追究则没有明确的规定.且对权利的范围没有做出说明或者是规定,只是规定了几类特殊情况,这将不利于保护婚姻关系中受害方的利益.因此面对中国现阶段由于婚内侵权因素而导致的离婚率不断上升的情况,建立婚内侵权的民事赔偿制度,既可以弥补法律规范之空白,也可以给打算肆意破坏家庭的一方以约束从而维护婚姻家庭生活之稳定及和睦.

婚内侵权、损害赔偿、权利

D92;DF5

2013-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1-62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14-1188/D

2013,(7)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