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见危不救”的入刑思考——以“小悦悦事件”为视角
“小悦悦事件”发生后,十八位路人见危不救的行为引起了广泛的讨论.目前在法学界和社会公众之间,将见危不救行为视为犯罪予以惩治的呼吁一直不断.同时,反对意见也不绝于耳.事实上,当前“见危不救”行为的出现是道德约束机制出现了问题,如果用法律的方法甚至是刑事法律对其加以约束,是否合理与必要?从刑法特征与作用的角度来看,显然是没有必要的.
见危不教、入刑、危害性、歉抑性、小悦悦事件
D91;D92
2013-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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