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庭前会议”制度之功能探析
审判程序历来是我国刑诉修改的重点,虽经过了1996年重大修改,但亦不完备,故此次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吸收了庭前会议制度.立法者试图通过搭建这样一个独立多功能的庭前准备平台,弥补当前庭前准备程序的不足.但是关于该制度的规定却过于原则,难以达到预期.因此,本文以庭前会议制度的功能立意,通过阐明庭前会议制度的基础性问题,包括立法动因、实践经验、域外相关制度等,进而准确定位庭前会议制度应有的功能,以合理地具体地设计该制度.
刑事庭前会议制度、域外制度、功能
D91;D92
2013-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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