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问题之研究
会见权对于司法公正而言极其重要,是律师行使辩护权以实现诉讼中控辩平等的基础.2012年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与《律师法》相统一,为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的会见提供了较为充分的便利条件,从而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更加突显尊重与保障人权,但是细究相关规定,不免会发现仍存在一些不足,本文旨在充分理解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律师会见的规定,对其进行反思,寻求对律师会见进一步的完善对策.
会见权、监听、诉讼观念
DF7;D92
2012年贵州民族大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律师会见问题之研究”
2013-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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