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双眼看到了正义——谈《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证人出庭制度
辗转十五年,在保障人权和惩治犯罪的双重价值取向下,刑事诉讼法终于迎来第二次大修.此次修改的亮点之一,就是完善了证人出庭制度.虽然旧《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证人出庭,但却由于缺乏可操作性而导致实践中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很低.究其原因,比较一致的说法有:证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缺乏保障,没有强制证人出庭规定,证人因出庭而支付的费用难以落实,于熟人社会关系中的传统文化影响等等.虽然刑诉法大修使得程序正义的理念更为突出,但是就证人出庭作证这一点来看,仍然是前路漫漫,仍需上下求索.
刑事诉讼法、证人出庭
D91;DF7
2013-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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