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功能衔接

引用
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是德国物权行为理论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德国学者普遍认为,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具有保护交易安全的机能.对于善意取得制度,通说认为其源于日耳曼法的“以手护手”规则.两者都现实地发挥着维护交易安全的效能.但两者的关系如何,学者们看法不一.物权无因性原则与善意取得制度都有各自独特的制度构造,具有不同的针对性,它们在功能上是能够实现互补的,在制度上也是能够衔接起来的.

物权行为无因性、善意取得制度、交易安全

D9 ;D92

2013-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85-87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14-1188/D

2013,(3)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