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的效力
自然人宣告死亡制度是民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被宣告死亡者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一项民事法律制度的设计应该基于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不能偏向于民事法律关系一方主体的利益,忽视对另一方主体利益的保护.在婚姻法律关系上,更要注重主体双方的利益平衡,在保护一方主体利益的同时,也要对被宣告死亡者的利益加以保护.设计法律制度时要考虑在各种情况出现时应如何兼顾相关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从保护人权的角度考虑,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以免有失公平,做到合乎法律规范范围内的意思自由、利益兼顾、权利平等,从而最大限度的实现法律精神.
宣告死亡、自然死亡、利害关系、利益平衡、婚姻自由
D91;D92
2013-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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