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环境污染侵权行为
考虑到环境污染侵权的特殊性,并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环境污染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一般侵权行为的归责方式并不能适用于环境污染中的侵权行为,对于环境侵权只能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环境污染侵权、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
D92;DF5
2013-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57
环境污染侵权、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
D92;D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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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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