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事人陈述若干问题研究——结合2012年民诉法修改的相关规定
2012年8月31日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将当事人陈述置于八种证据种类之首,本文探讨了当事人陈述的概念界定以及修法的目的,进而提出司法实践当中如何适用当事人陈述这一证据种类的建议.强调要区分当事人陈述和当事人主张,合法地强制当事人到庭陈述,尽量排除和避免当事人的虚假陈述.
当事人陈述、当事人主张、适用建议
O15;DF7
2013-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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