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我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对打击犯罪、切实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部分被害人可能根本得不到赔偿,或者赔偿严重滞后致使无法恢复生产,尤其是一些伤害案件中由于得不到及时的赔偿而耽误治疗时间甚至于失去生命的情况.这显然与我国的保护人民的立法愿意相距甚远,同时也不可避免地诱发报复性伤害犯罪等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
DF6;D91
2013-0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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