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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的行政权力法律制衡机制

引用
一、对行政权力进行法律制衡的必要性 现代社会中,社会事务显著增多,社会关系变得日益复杂,作为组织和管理社会的行政权力形成了日益扩张的趋势.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都有行政权力的存在,无处不在的行政权力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产生了全面深远的影响.行政机关不仅扩大了自己传统的权力范围,还前所未有地扩展延伸到了行政立法权、行政司法权.今天的行政权力已变得前所未有的强大.历史的经验证明,权力的扩张如不加以有效的制约必将导致腐败.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始终是反腐败的最主要、最基本的手段.这就要求必须按照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要求,积极进行理论创新和体制创新,建立起能够适应时代要求的有效约束权力的机制.对行政权的法律制衡,就是通过改进与完善原有的宪政,尤其是行政法律制度来重塑行政机关在国家制度中的地位,既保持行政机关发挥人们所期望的能动作用,又通过一系列规范性的设置将其活动控制在相应的范围内,使行政机关不至于跨出法律规定的边界.

行政权力、法律制衡机制

F8 ;DF4

2013-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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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14-1188/D

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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