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显性、隐性量刑情节

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第133条之一,将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确立为犯罪,使之从行政处罚领域进入到刑法制裁领域.“危驾”入罪自实施以来,此类案件数量激增,特别是“醉酒型”危险驾驶罪更是占案件总数的绝大部分.作为新设立“醉酒型”危险驾驶罪要如何量刑,不同审判人员有不同标准与方法,如何全面把握“醉酒型”危险驾驶罪量刑情节,做到量刑平衡,笔者从另外一个角度对量刑情节作了分类,即显性情节与隐性情节,相对全面的反映了该罪各种量刑情节.

醉酒、危险驾驶、显性、隐性、量刑情节

D92;D91

2013-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65-166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14-1188/D

2012,(8)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