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签名笔迹检验一例
近期,笔者鉴定了一起"借款合同"书中冒名签名笔迹的案件.作案人王某在借款合同书上签上别人的名字,以达到贪污公款之目的.王某自2007至2011年间,在玉田县散水头信用社利用担任信贷员的工作之便,采取冒名贷款等手段,贪污挪用公款七万两千元.这起案件的检验材料伪装方法之巧妙,书写年代跨度之长,检材数量之多是很少见的.案发后玉田检察院委托市院文检室进行文字鉴定.受理后,我们认真组织有关文检人员,在充分分析研究基础上进行了检验,最后认定62张借款合同书上的签名字迹系王某所写.在科学的证据面前,王某不得不交待出犯罪的事实.
冒名签名、笔迹检验
DF7;D91
2013-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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