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行政法视野下的公私利益和谐——从利益的公共悖论谈公务员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
法的基础是利益关系,而行政法则是以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为基础和调整对象的,其目的就是实现这种关系的一致性.政府及其权力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但是,作为政府工作人员的公务员如果利用公共权力追求个人利益就会成为公共利益的破坏者,这就构成了所谓的利益的公共悖论.所以,必须从利益的公共悖论出发阐释一下公务员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产生冲突的原因以及解决冲突的途径.
行政法、公共利益、个人利益、公务员、平衡
C93;K71
2013-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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