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中子女直接抚养人的确定问题刍议
近年来,离婚案中子女抚养权的纠纷日益增多,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人的确定问题成为了司法实践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包含了三种原则,具体标准较为粗糙,不完全考虑子女的最佳利益;而我国台湾地区及许多其他国家均以“子女最佳利益原则”为最高指导原则,并将该原则贯穿于具体标准制定的始终.我国应借鉴先进经验,立足实际,以“子女最佳科益原则”为核心确定子女的直接抚养人.
子女最佳利益、直接抚养人、确定标准
DF5;D91
2013-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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