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出生之诉的侵权责任分析
我国法律法规对不当出生案件的处理方式的规定几乎处于空白状态.本文认为在不当出生之诉中能够主张权利的适格主体是不当出生儿的父母;不当出生之诉受害方选择侵权之诉更有利于其权益的保护;不当出生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为不当出生儿的医药费和治疗费及其特殊教育费,并且应该承认不当出生侵权责任的精神损害赔偿.
不当出生、损害赔偿请求权
D92;R-0
2013-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0-41
不当出生、损害赔偿请求权
D92;R-0
2013-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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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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