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婚后买房加名案的启发——父母给儿买房,儿媳到底有没有份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将近一年,其中关于房屋产权归属的话题众说纷纭,“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父母给儿子买房子,没有儿媳的份”,这些解读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热议和争论,甚至一度引发了房产“加名湖”.首例婚后买房加名案,使得《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抽象争议,淋漓尽致地展现在社会大众的眼中.本文就该条简单地做出了自己的解读.
全部出资、部分出资、个人财产、共同财产
TS1;F29
2013-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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