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契约自由的限制
契约自由是契约制度之灵魂,是市场经济得以建立和发展的法律基础,在私法领域居于基石性的地位,但这并不当然可以理解为契约自由即为绝对的自由.事实上,为了更好的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平衡各方利益,我们应当对契约自由进行必要的限制,以避免由于绝对的自由而引起更多的弊病.
契约自由、契约自由的限制、私法
F83;F27
2013-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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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自由、契约自由的限制、私法
F83;F27
2013-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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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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