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语境下谈我国刑法立法的积极与谨慎
现代法治社套下,只有法律得到民众的普遍尊重,法律精神成为国民的普遍信仰,才能保障社会和谐发展,因此刑事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立法是一个较为敏感的部分,堆护社会秩序是法律是本质,但同时也需要注意一定的宽容性,让公民的自由能够保证.因此需要充分考虑到刑法的积极性,用谨慎的态度对传统刑法理念更新,要坚特刑罚谦抑原则,将刑法这种硬性并强制有力的手段放到最后,防止泛刑法化的倾向.
和谐社会、刑法立法、积极与谨慎
D92;D9
2013-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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