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表达与司法受纳:“法庭之友”制度及其本土构建——实现司法公正的另一路径选择
“法庭之友”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它肇始于古罗马法,发展于英国普通法,而后移植到美国法中得以繁荣.该制度的设置及运作的价值在于“法庭之友”能够提供不被法院所了解的证据事实和法律意见,为法院作出公正判决提供帮助,从而体现了司法审判活动中的民主精神,有利于树立司法权在民众中的公信力.虽然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对“法庭之友”中立性的要求已不复存在,但不可否认,该制度的存在仍然有助于实现其设计的初衷——为法庭带来忠告,其对于司法公正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法庭之友"制度、本土构建
I20;I21
2013-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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