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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障义务义务主体的研究

引用
随着公共场所中侵权案件的发生,人们越来越关注公共安全问题,那么那些人是安全保障义务的义务主体呢?本文从安全保障义务的法理基础入手,进一步比较了安全保障义务和一般注意义务,把安全保障义务义务从一般注意义务中剥离出来.最后文章分析现行《侵权责任法》37条的规定,对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提出笔者的看法.

安全保障义务、义务主体、一般注意义务

TV7;TM7

2013-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6-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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