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地迅速发展,知识产权作品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从时间、空间上来说,单靠著作权权利人的力量很难从各个方面保护自己的利益,这就需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介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从交易成本理论上来看有其合理性,但是由于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数量少、起步晚,内部制度不够完善,加之群众对著作权保护意识不强,该制度没有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效用,笔者认为针对此种情况有必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对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进行必要的改进以适应形势的发展.
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缺陷、改进建议
D92;DF5
2013-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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