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5619.2001.01.018
关于器官移植的医法学探微
@@ 器官移植产生于20世纪初,最初用于动物实验,在动物之间进行。1936年,同种肾移植正式应用于临床,但是由于未能解决人体免疫排异反应,移植均告失败。直至1954年,人类第一例肾移植术在美国芝加哥一所医院获得成功,从此开创了器官移植的新纪元。1963年,人类第一例肝移植术成功。1968年,第一例心脏移植术在南非成功。之后,心肺同时移植术也得以开展。近10余年来,由于新型免疫抑制药物的应用、组织配型能力的提高及外科手术的改进,器官移植术得以在世界各国广泛开展。现在,人类已能进行角膜、肾、肝、心脏、肺、胰、肾上腺、脾、睾丸、胸腺、甲状旁腺及骨髓等多种器官移植。其中肾移植5年存活率已超过50%。
器官移植术、法学、心脏移植术、肾移植术、免疫抑制药物、组织配型、应用、医院获得、外科手术、世界各国、人体免疫、排异反应、甲状旁腺、肝移植术、动物实验、芝加哥、肾上腺、存活率、胸腺、心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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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15(司法制度)
2004-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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