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定言命令诸公式之间的关系
定言命令本质上是理性对意志的规范性要求,普遍法则公式是定言命令的基本公式,体现了这种要求.由于它很抽象,因而康德分别从准则的形式、质料和完备规定来阐明普遍法则公式.通过这三种不同的公式,行动者从客观上认识到准则如何能够成为普遍法则,从主观上意识到意志与理性之间的内在关系.依照定言命令行动,恰好是服从自身的法,彰显了他作为一个目的王国的成员的身份.这种解读清晰地说明,康德伦理学何以是形式的,却以完善和发展人的理性能力为内容.分析派忽略了诸公式间的差异,综合派忽略了它们的同一性,视角主义对普遍公式与"总公式"的区分没有文本根据.
定言命令、普遍法则公式、理性、意志、康德伦理学
B516.31;B82-06;G44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JHQ027
2023-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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