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论三问——兼谈新现象学的认识论
认识的对象是什么?如何认识对象?如何证明并确信所获得的认识?这是一般认识论所涉及和涵盖的三个基本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西方哲学长期以来观点纷呈,讨论和论辩迄今依然不断并且仍将继续,显示了认识论作为哲学根本问题之一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以笛卡尔、康德为代表的主体性哲学和胡塞尔、海德格尔的经典现象学,特别是施密茨的新现象学,在上述三个问题上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对此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比较研究,将展示出认识论问题在探讨和论辩中不断发展与深化的状态与进程.
认识论、主体性哲学、胡塞尔、海德格尔、施密茨
B516.54;B01;A8
2022-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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