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原则的证明问题
罗尔斯假定,在原初状态下,自由平等的道德—理性人置身于无知之幕背后,经过广泛的协调讨论,做出理性选择,把公平正义接受为最合理的实质性正义原则,于是正义原则得到了确立.针对这一证明策略,批评者质疑正义原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质疑两个正义原则的兼容性,批评差别原则的模糊性及其调节对象社会基本益品的任意性.原始契约不是真契约,公平正义观只是一种个人主张,不具有权威性.罗尔斯把有待证明的原则当作绝对命令,导致正义原则的“证明/接受悖谬”.正义原则证明在政治哲学中占据着核心位置.考察正义原则的证明问题,探索正义原则证明的政治学或经济学路径,推进罗尔斯之后的正义理论研究,是当前政治哲学的重要任务.从哲学证明走向科学证明,是正义原则证明的新方向,跨学科研究将为这个新方向提供可能性.
罗尔斯、正义原则、证明/接受悖谬、理性选择、哲学证明、科学证明
D0;B82-051;F40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17-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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