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佛教协会.英文译名:The Buddhist Association of China.英文缩写:B.A.C.第二条本会是全国各民族佛教徒联合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民族佛教徒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我国佛教中国化方向,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扬优良传统,传承优秀文化,加强自身建设,维护合法权益,弘扬佛教教义,兴办佛教事业,使佛教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践行”人间佛教”思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作贡献,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2021-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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