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修正案的决议(2006年2月25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 为了继承和发扬佛教寺院的传统戒律和制度,提高寺院管理水平,妥善解决僧人生前与常住的生活扶养关系,以及年老时的扶养、身体患病时的医疗、圆寂后的丧葬和遗产的处理问题,维护佛教的合法权益,根据佛教在历史上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佛教寺院的戒律与制度,经过中国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讨论,同意<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的修正案,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汉传、佛教寺院、修正案、决议、中国、佛教协会、理事会、会议、继承和发扬、制度、优良传统、寺院管理、合法权益、扶养关系、遗产、医疗、维护、身体、丧葬、人生
B94;TU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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