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法院审理阶段合规出罪的模式构建

引用
企业刑事合规建设由审查起诉阶段向法院审理阶段延伸,需要认真对待合规出罪的模式选择.企业刑事合规出罪主要是企业老板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出罪,合规责任二元论对此解释不足,合规责任整体论主张因合规整改降低或消除预防刑,这对责任刑形成抵扣而不具有需罚性,可以弥补上述解释的不足.法院审理阶段需要从激活合规撤回起诉制度,对检察阶段启动合规在法院阶段考察通过或直接在法院阶段启动、考察通过的,由检察机关撤回起诉而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检察机关拒绝撤回起诉或不宜撤回起诉的,法院需要针对应当判处不同刑罚的案件,分别作出合规缓刑的判决或暂缓判决,前者适用于应当对公司、企业的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后者适用于应当对公司、企业的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两者均需规定合理的合规整改期,并最终根据合规整改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企业刑事合规、合规责任、合规出罪、合规缓刑、暂缓判决

45

D925.2;G641;F279.246

2024-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1页

86-10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杂志

1001-618X

11-1648/D

45

2024,45(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