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治理现代化的法治进路
现代科研项目治理遵循"政府—科学"研究范式,以保障科研自主与实现科研责任为核心.西方科研项目治理经历由政府与科学对立与斗争的主体性逻辑向沟通与合意的主体间性逻辑的发展历程,治理核心也由强调"科研自主"到"自主与责任并重".相较于西方线性发展模式,中国科研项目治理现代化将是一个历时性与共时性同步推进的过程,应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法治进路:在责任承担方面,由传统的"主体—行为—责任"的"过程责任"和"结果责任"范式向"角色承担—说明回应—违法责任"的"角色责任"范式转变;在权力(利)配置方面,以"服务主导"而非"产品导向"为目标,由管理性权力(利)配置向服务性权力(利)配置转变;在利益分配方面,由"物本主义"向"人本主义"转变,让科研人员获得与贡献相匹配的待遇和尊严.
科研项目治理、责权利相统一、角色责任、服务导向、人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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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2;A811.21;TU-098.9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
2023-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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