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和完善兼具解纷、救济和监督优势的行政复议制度
行政复议制度是一项兼具解纷、救济和监督优势的法律制度,但由于现行《行政复议法》存在某些缺陷和不足,使行政复议制度的解纷、救济和监督优势未能充分和有效发挥.国务院于2022年向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提交了《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启动了《行政复议法》的修法程序.《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对现行《行政复议法》确定的行政复议体制、复议范围、复议程序等进行了重大修改,为建构和完善兼具解纷、救济和监督优势的中国特色的行政复议制度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仍有进一步修改完善的空间:对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可采用"负面清单"的方式;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可实行"一并复议"和部分"直接复议"的制度,对于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可吸收一定比例的专家学者、律师和有关政府部门的业务骨干参加等.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行政争议、行政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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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D630;F812.3
2023-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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