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听取意见规则"的规范生成与理性反思


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中大量存在的"听取意见"规定,可以体系性地概括为刑事"听取意见规则".已有的成果未能对之从抽象、宏观层面作一般性研究.程序的"诉讼化改革"是"听取意见规则"的理论指导."听取意见规则"可以从权利、诉讼阶段和自由裁量权等角度提炼出多元化类型.不同类型的规则共同表明"听取意见规则"的观念基础是职权信赖,价值追求是程序民主与公正,作用机理是功能承担,程序表征是单方主导决策.然而,"听取意见规则"存在权利保障的元素不充分,有混淆"司法"与"行政"的风险,制约量刑协商机制的引入等弊端.未来,需要遵循合目的性原则,区分诉讼阶段和事项,从回应机制、程序性制裁机制等对"听取意见规则"进行完…展开v
听取意见规则、刑事听证、诉讼化改革、辩护意见、量刑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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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G642;G40-058
2022-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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