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消费税立法改革与地方财政自给能力的提升
近年来,我国地方财政收支缺口逐渐拉大,财政自给能力坡形弱化,政府债务规模持续扩大,集中反映了地方财力的不足、财权与事权的不相匹配,进而影响地方对于当地居民所需公共产品的良好组织和提供.有关部门应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战略部署,以《消费税法(草案)》为基础,融入消费税"两个转型"的立法思路和具体规范,并在维持现有的财税分配格局下,通过对消费税制不同模式的分析与选择,分步推进"两个转型",采取扩大征税范围和提高部分消费品税率及合并同性质的车辆购置税等措施,有效拓宽地方税源和税基,逐渐将地方财政自给率从目前49.6%提升至90%左右,形成地方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
财政自给能力、收支缺口、消费税立法、模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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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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