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合宪性审查制度及其文化审视
与国外的违宪审查制度不同,在我国的合宪性审查中,国家立法机关不是审查对象而是审查主体,审查对象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主要是地方性法规),这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中习惯于纵向权力制约有密切关系.全国人大常委会虽有权撤销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但实践中往往通过内部沟通的传统手段解决问题.不过,我国合宪性审查过程的不透明现象正在发生改变,从不公开到逐渐公开.
合宪性审查、主体、对象、形式、文化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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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1;I206.2;G807.4
创新工程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北京市政治文明建设研究基地课题人大在合法性审查中的作用研究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2021-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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