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股东积极主义的制度创新
数字技术催生了股东远程投票、电子股东论坛、电子委托书征集制度,推动了股东积极主义的变革.数字经济时代,股东积极主义能够有效监督公司管理层,抑制大股东掏空行为,提高公司经营绩效,对公司与股东具有积极价值.因此,借《公司法》修改之际,应当修订《公司法》股东表决权行使规则,对股东远程投票制度加以确认,并对股东远程投票制度的适用主体和事项进行规定;同时,对电子股东论坛作出回应,并对通过电子股东论坛进行的表决权征集、一致性投票及滥用电子股东论坛行为进行规定;最后,对电子委托书征集制度予以确认,并对其内涵加以界定、对其效力加以确认.
股东积极主义、公司法修改、数字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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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1.91;F279.246;F832.51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JZD026
2021-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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