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家长主义与安乐死合法化的范围界限
安乐死问题是目前困扰我国司法机关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对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人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具有妥当性.在刑法理论中,对其正当化的解释路径虽然存在"违法性阻却事由说""责任阻却事由说"以及"刑事政策说"等不同的理论主张,但是均不能为其正当性提供充分的依据.通过软法律家长主义的解释立场可以明确,允许他人自杀实质上是"增加弱者利益"和"个人意思自治"的必然体现.因此,对于积极的安乐死以及消极的安乐死均能得出合法化的结论.然而,在他人丧失自由意志表达的情况下,通过积极的杀人行为剥夺他人生命的,不应免除其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安乐死、违法阻却、责任阻却、家长主义、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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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B516.31;B82-0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AFX002
2021-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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