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视野下检察业务考评机制改革新思考
检察业务考评对驱动检察机关职能发挥、实现检察机关价值有重要作用.在本轮司法改革前,我国检察业务考评机制呈现层级化运作方式,由上级院考评下级院,检察官个人不作为考评主体;此后,各地在层级化考评运作下,探索构建对员额检察官个人的考评机制.我国检察业务考评的发展回应了检察改革实践,但尚未充分适应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要求,尚未做到完全按照检察规律办事,急需创新制定适应司法改革的考评措施.应从层级化考评的完善、创新设置个人考评、考评的组织与程序三方面进一步改革.
检察业务考评、层级化、个人考评、审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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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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