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调查提前介入实践完善研究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职务犯罪监察调查是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实现机制.针对介入过程中协助调查与公诉准备的角色定位冲突,应当在追诉职务犯罪目标统筹下予以平衡.当前检察提前介入监察调查存在适用率过高、实施细则不完善以及救济机制不健全等缺陷与不足,应当完善提前介入案件遴选机制,优化介入流程,赋予被调查人救济权,以提高程序正当性.
互相配合、角色定位、追诉、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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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职务犯罪案件监察调查与审查起诉衔接机制研究”;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监察制度立法论证与法律完善”
2020-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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