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网络消费者合同强制性仲裁条款效力研究
随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得如火如荼,跨境网络消费者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如何在新的技术条件下维护跨境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经受到广泛关注.经营者为维护自身利益,普遍在跨境互联网消费合同中订立强制性仲裁条款.从形式上看,强制性仲裁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且经营者往往并未履行充分提示义务;从实质上看,一方面强制性仲裁条款利用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加重消费者负担,另一方面规避跨境集体诉讼妨碍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在法律上应判定跨境互联网消费者合同中的强制性仲裁条款无效.
强制性仲裁条款、超链接合同、点击合同、集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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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创新基金项目“国际电子商务纠纷管辖权问题研究”2016BSCX16
2018-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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