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真诚对待法治——以新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为视角
法治的实现需要法律语言的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语言影响与控制的结果.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后,我国兴起了一股法治修辞的热潮,这是形成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话语的前奏.虽然法治必须由体制、制度、规范和程序等硬件构造,但硬件要想发挥作用,还须辅之以对法治理念、价值和原则的普遍认同.无论在运用法治进行组词、造句,还是根据法治的要求进行谋篇布局、决策行为都需要真诚地对待法治.法治是由法律使用所塑造的秩序.只有在真诚对待法治的基础上,才有可能真正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不仅需要制度改革的推进,也需要话语方式的转变.
法治能力、法治之理、法治话语、法律修辞、法治修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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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K02
“2011计划”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
2017-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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