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与案件分流
对认罪认罚案件进行分流处理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对刑事案件进行分流,除了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之外,可以考虑利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程序,对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论证认罪认罚案件分流必要性的基础上,笔者分析了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通过完善不起诉制度的程序设计实现案件分流的构想,并就理论上和实践中可能面临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
认罪认罚、不起诉、司法职权、案件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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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D9
2017-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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