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法治理念下典当行业经营范围的扩展及其适用——兼评《典当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典当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缺少的融资方式之一,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典当行的经营范围在立法上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而商业实践的丰富性则进一步突破《典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带来了诸多困扰.面对百姓的生活消费需求、中小企业旺盛的融资需求与有限的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的矛盾,未来我国典当行业立法应坚持负面清单管理的法治理念,坚守“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发放信用贷款”两条底线,适当扩展典当行的经营范围,这符合公司越围无效规则的基本法理和现代法制改革的发展趋势.此外,从尊重企业自治权利出发,科学界定典当行业的法律地位、完善典当行业的监督体制当属应解决的前置性问题.
负面清单管理、经营范围、法理基础、法律定位、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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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北京联合大学人才强校计划人才资助项目“北京市文化创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模式与风险控制研究”BPHR2015A01阶段性成果.
2015-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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