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编纂与法官“造法”:罗马法的经验与启示
文本研究了罗马法上裁判官法的发展以及市民法—裁判官法二元体制的形成,以及罗马法通过《永久告示》的编纂和法学家研究的努力,将其整合为一个体系的历史过程.借鉴这一历史经验,在中国民法典编纂中必须对既有的民事领域的司法解释进行全面的整理和汇编,然后整合到未来中国民法典之中去.在民法典编纂之后,我国最高法院的“造法”功能应当发生根本性的转型,目前的这种通过司法解释来造法的体制需要加以重大地改革.
民法典编纂、司法解释、裁判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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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民法重述、民法典编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14ZDC018的阶段性成果.
2015-07-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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