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建立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制探讨

引用
法院对干预司法的涉案材料允许接收、转交、批办的习惯做法,实际上为干预司法提供了制度通道,法院内部已有的登记备案制基本上流于形式.我们应换一种全新的思路从根本上加以改革,就是在合议庭、承办法官与干预司法的涉案材料之间建立信息隔离即防火墙制度,只要不是通过法定程序由当事人、律师、证人、公诉机关或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材料,合议庭、承办法官一律不得接收.

司法公正、干预司法、登记备案、防火墙

35

201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97-105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杂志

1001-618X

11-1648/D

35

2014,35(7)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