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承运人航班延误责任在欧盟法的发展与实践——以欧盟法院判决为解读文本
航空承运人的航班延误责任,特别是承运人是否对旅客的单纯时间浪费进行赔偿是航空运输实践中最具争议的问题,一直悬而未决.欧盟2004年的相关立法对此问题没有明确,但2009年和2012年欧盟法院的判决则明确提出航班延误的旅客与航班取消的旅客一样有权获得赔偿,除非延误是特殊事件导致的结果.
航空承运人、航班延误、责任、欧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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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支持的北京市法学会2013年度重点课题“航班延误治理的法律对策研究”BLS2013B006
2013-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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